本文目录一览:
有关李星华写的十六年前的回忆的资料
011-3-16 18:37 满意回答1911年11月21日,李星华出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。1920年夏,随全家到北京定居。 1927年4月6日,奉系军阀张作霖下令逮捕了李大钊,李星华娘儿仨一同被捕,在监狱关押二十三天。她在法庭上机智地回答了敌人的审问,使大哥李葆华躲过了敌人的搜捕。
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、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。主要讲述了1927年的春天,父亲有些反常,原来是军阀张作霖要来检查。一天,我和父亲在家中,突然,闯进一伙人,把我们带走了,在女拘留所里,我见了母亲和妹妹。
课文中心{写作背景}: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一文是李大钊同志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李大钊遇难十六周年的时候写的一篇回忆录,回忆了李大钊同志被捕前和被捕时的情形,充分体现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,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精神以及作者对父亲的怀念之情。1927年4月28日,李大钊就义。
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是李大钊女儿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回忆录,通过第一人称视角真实记录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,展现了李大钊作为革命者的忠诚与作为父亲的温情,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深切怀念。创作背景与作者身份本文作者李星华是李大钊的女儿,1911年生于河北乐亭,16岁时曾与父亲一同被捕入狱。
《十六年前的回忆》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、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,全文如下:1927年4月28日,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。那是父亲的被难日,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。那年春天,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。每天早晨,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。有时候他留在家里,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。
